这是船公司到达目的港的通知的收件人,有时是进口商。信用证项下的B/l必须严格按照信用证要求填写,如果信用证中对B/l有具体规定需要通知的话。如果是直接海运提单或收货人的订单提单,并且收货人有完整的地址,则此字段可以留空。如果是空白提单或托运人记名提单,这个专栏必须充满通知人的名称和详细地址,否则,船将无法接触收货人,收货人不能及时报关和提货,甚至将没收超过海关规定的申报时间。
4. 提单号(提单号)
它一般列在提单的右上角,便于工作联系和核对。发货人向收货人发出装运通知时,还应当写明船名和提单号。
5. 船名
应注明装运货物的船只的名称和航程。
6. 装货港
应注明实际装货港的具体名称。
7. 卸货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