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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印发外贸企业关于应对疫情通知

日期:2020年02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当前,我国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我外贸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面临困难。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做好疫情应对工作,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减少经济损失,商务部指导纺织、轻工、五矿、食土、机电、医保等六家商会,全力做好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法律咨询、参展协调、供需对接等相关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疫情,外贸,商务部通知

  一、各商会将协助有需求的企业,无偿出具因疫情导致未能按时履约交货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二、各商会将针对因疫情引发的相关贸易限制措施,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和信息服务;

  三、各商会将协调国内外组展机构,帮助因疫情无法出国参展的企业妥善处理已付费用等相关问题;

  四、各商会将加强与企业和地方政府的沟通联系,及时共享有关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搭建供需对接的桥梁。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帮助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有关问题及时上报。商务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进出口商会、外贸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做好稳外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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