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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10月22日消息,美商务部日前发布公告,称将自10月31日起对中国3000亿美元加征关税清单产品启动排除程序。
自2019年10月31日至2020年1月31日,美国利害关系方可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提出排除申请,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有关产品的可替代性、是否被征收过反倾销反补贴税、是否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或与中国制造2025等产业政策相关等。
如果排除申请得到批准,自2019年9月1日起已经加征的关税可以追溯返还。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在一份通知中写道,自2019年10月31日起,到2020年1月31日,美国利害关系方可向USTR提出排除申请,"每一个排除程序的申请,需要明确标识特定的产品,提供支持数据和申请排除的理由。"
除了产品的基本信息,需要提供的信息还包括有关产品的独特性;是否被征收过反倾销、反补贴税;是否仅可从中国获得或;是否可从美国和/或第三国获得;是否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或与中国制造2025等产业政策相关;以及对特定产品征收额外关税是否会对申请者或其他美国利益相关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害。
之后,USTR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排除理由,对每项申请进行评估,包括排除程序是否会损害301调查的宗旨,以及该申请是否对产品作出了足够准确的定义。"
此外,通知中还写到,"所有排除程序的有效期是从2019年9月1日开始后的1年。"